信義區看護中心,台北看護中心

一. 65歲以上獨居老人、衰弱老人:65歲以上獨居或提不起勁、體重減輕或是下肢活動緩慢無力的老人。

二. 失能者:失去生活自理能力,如行動不便、需要協助吃飯、上廁所、洗澡、平地走動和穿脫衣褲等的65歲以上老人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、不分年齡的身心障礙者(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)。

三. 50歲以上失智者:表達能力降低、記憶力下降、睡眠障礙、產生幻覺等疑似失智症狀,或確診為失智症。

 

有以上狀況的人,都可以撥打長照服務專線或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, 家庭照顧者,您也可申請政府資源協助,讓您在長照的路上不辛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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